首页 > 二建-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重点笔记内容(4)

考试题库资料网 二建-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9-1-17 17:40:30

民法

一、民法是什么?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部门。201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重点笔记内容(4)

二、民事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本质是权利和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

201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重点笔记内容(4)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1)主体一般情况下为自然人、法人,特殊情况下可以是其他组织。

2)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主体双方设定法律关系的目的和依托。客体的本质是它是某种利益的载体。客体表现为财、物、行为、智力成果:

法律意义上的物:(a)能为人类认识和支配;(b)有经济价值。哪些物可以作为法律关系客体,进入占有和流转范围,一般要由法律认可。

法律意义上的行为是能满足债权人要求的结果。行为就是我们说的给付,债的客体(如总承包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的客体)一般是行为。

(3)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如果某项法律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则其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客体是给付,其内容就是债权和债务。

3、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二级考点)。

注意违约终止。

三、民事法律主体

民事权利能力

一般权利能力

出生——死亡(如:继承)

特殊权利能力

如:婚姻

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或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18周岁,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或16周岁~18周岁自食其力的

(一)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依法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年龄和精神状况有关。

(二)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考点提示:

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不同:(a)法人的行为能力受到其成立宗旨和经营范围限制;(b)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均同时始于成立终于消灭。这是今年必考的点。

2)法人有独立财产是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

3)注意子公司是法人,分公司不是法人。

(三)其他组织

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公司等。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ock123.com/Article/113.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手机广位

考试题库资料网

ock123.com

蜀ICP备18034711号.

Powered By 考试题库资料网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考试题库资料网友情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