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二级建造师(矿业工程实务)--考点汇总(7)
违背建设程序、违反法规行为、地质勘查失真、设计差错、施工管理不到位、使用不合理原材料、制品及设备、自然环境因素、使用不当。
26、质量事故处理时的基本要求 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安全可靠、不留隐患、处理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施工方便、满足使用功能。
27、施工单位采取的质量控制对策:1)、经人的工作质量确保工程质量
2)、严格控制投入品的质量
3)、控制施工过程,重点控制工序质量
4)、严把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关
5)、贯彻“预防为主”的质量方针
6)、严防系统性因素的质量变异
28、材料不合格,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的方法:重点审核有关技术文件和报告,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材料必须具有证明书和生产厂家指定的施工方法说明书,说明书内应分别列出各项指标值,并注明是否符合标准、技术条件和设计要求,要进行现场质量检验或必要的试验检验等。
29、材料不合格,为了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如何对参与人员进行控制 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对参与人员进行时应做到:1)、人,作为控制对象,必须要求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以及责任心,避免各个工作环节产生错误;
2)、作为控制的动力,要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发挥人的主导作用。
30、事故阶段质量控制的要点 重点工作首先应包括:1)、预先向操作者进行工艺工程的技术交底,说明工艺要求作业,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进行技术革新,改进工艺,采用新工艺,提高施工技术水平,使施工工艺的质量控制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2)、施工工序质量管理 施工阶段质量管理的关键是加强对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
主要工作包括:选择工序质量控制要点,按照一定的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3)、工序的改善 工序的改善是从掌握现状开始的,所谓现状即目前的状态,包括工序的控制状态。
工序的现状是通过采用工序能力分析、控制图等方法分析得到的。
31、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按其严重程度的划分与划分标准 按质量事故的严重程度,可划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通常指经济损失在5000--10万元额度的质量事故
重大事故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坍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通常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
32、质量事故处理检查和鉴定的结论:1、事故已处理,可继续施工
2、隐患已消除,结构安全有保证
3、经修补处理后,安全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4、基本满足使用要求,但使用时应附加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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